关于公示2013年第一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03-15 17:00:29 信息来源: 中国地震局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中震防发〔2008〕153号),经审核,苏永奇等16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师亚芹等14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钱朝阳等8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在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人员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015400
联系传真:010-88015400
邮箱地址:kangzhen@cea.gov.cn
附件:1.苏永奇等16名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师亚芹等14名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钱朝阳等8名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中国地震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