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09时52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北纬37.6°、东经95.8°)发生6.4级地震。地震发生后,青海省地震局、海西州地震局、格尔木市地震局、大柴旦行委地震局组成的联合现场工作队,在震区开展了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在震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下完成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一、地震灾害损失
(一)人员伤亡
本次地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灾区人口
灾区总人口约1.5万人。
(三)经济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为23368.0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为11080.97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0170万元,救灾投入2117.08万元。
1.房屋建筑
灾区房屋建筑按结构类型可分为土木房屋、砖木房屋、砖混房屋等3类。学校、医院建筑物损失同民宅、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商业建筑等房屋损失统一进行评估。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破坏总面积为56527平方米,其中毁坏(含严重破坏)约5909平方米,破坏(含轻微破坏)约5061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424.14万元。
2.交通系统
地震造成部分路基防护工程、涵洞、隧道、桥梁等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直接经济损失1522万元,间接经济损失470万元。
3.通信系统
地震造成部分通信线路、传输设备不同程度破坏,直接经济损失130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900万元。
4.工矿企业
地震造成工矿企业的设施和生产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3980万元。
注:因为灾区部分居民点地处戈壁、河沟地带,交通不便,根据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标准,对直接经济损失选取1.2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计算。
二、地震烈度分布
此次地震的极震区在开源煤矿一带,宏观震中位置为北纬37.6°,东经95.7°,距微观震中以西约9公里,最大烈度为Ⅶ度。其中Ⅶ度区面积1013平方公里,Ⅵ度区面积5354平方公里,Ⅴ度区面积28863平方公里。
青海省海西州6.4级地震烈度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