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
建设12322防 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对于防震减灾更好地面向社会、服务公众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更及时、更便捷地向社会公众提供防震减灾咨询,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 生活;二是更广泛、更有效地向社会公众普及防震避震常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三是更客观、更直接地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 针对性;四是地震后更快速、更准确地发布地震消息,接收灾情报告,及时稳定社会秩序,快速了解灾情规模和范围。
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刚刚建成,还在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一起把12322服务平台建设好、完善好,使之真正成为地震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收集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窗口,并为减轻地震灾害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包括服务热线和短信息平台两部分:
一、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
中国地震局从服务热线的定位、功能,如何利用地震部门现有资源来为社会公众提供防震减灾咨询服务、发布地震震情、应急公告,以及接收地震灾区群众灾情报告等出发,结合地震灾害特点和地震部门实际情况,在中国联通的支持下,形成了全新的全国一体化虚拟组网的热线建设方案,实现了“统一组网,统一管理”。在各省分布座席,各地的座席既可以提供属地化服务,又能适应统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的要求,还可实现全国热线人工座席和自动语音线路的应急联动,真正作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地群众只需记住12322一个号码,即可接受地震部门防震减灾热线服务。
目前,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实行人工与语音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已经实现本地化人工服务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东、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其它省份的群众拨打12322尚需要加拨010(或以上开通地区的区号),中国地震局将在以上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服务品质,增强服务能力,力争在2009年底以前在全国各省级地震部门全面提供本地化人工服务,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可以向地、市推广,形成深入覆盖、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网络。
二、12322防震减灾公益短信息平台
在中国移动的支持下,中国地震局建设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短信息平台。12322短 信息平台是在地震发生后,通过该平台将地震消息发给灾区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迅速汇集反馈的灾情等有关信息。并根据反馈信 息及时圈定地震灾区或影响范围,掌握宏观灾害情况,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短信息平台在汶川地震以来的历次地震中进行了测试和不断改进,已经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地震发生后,全国任何地点的手机用户都可以将了解的灾情以要求的格式(灾情代码+分隔符+所在村庄街道全称)发送到12322,中国地震局就可根据短信反馈情况,迅速汇集成宏观灾情分布图,用于抗震救灾工作。
中震救发〔2011〕44号
关于印发《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台网中心:
2009年5月,中国地震局与中国移动合作共同建立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以下简称12322短信平台)。经过各方努力,目前12322短信平台已完成各省(区、市)地震局的部署和单点测试,并完成了全网测试。许多单位已经启用该平台处理防震减灾的有关业务,并在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中发挥了功效。为发挥好该平台的作用,经研究,组织制定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同时,为做好12322短信平台全网开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12322短信平台将于2011年5月20日正式全网开通。
二、各省(区、市)地震局要认真做好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人员和工作机制,完成设备和系统的检查和检修,确保12322短信平台顺利运行。同时,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视情研究制定本级12322短信平台管理细则,规范各项操作和流程,保证高效运作。
三、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要做好全网开通的各项保障工作。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联系部门:应急响应部,联系人:刘钦,电话:010-59959407、13717688132。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322短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要把12322短信平台作为宣传防震减灾工作、发布震情、收集灾情信息和服务领导决策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措施,用好抓好,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服务防震减灾和服务社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地震局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短信平台(以下简称“12322短信平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地震应急灾情短信收集、灾情互动、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震情、灾情信息的收集、发送、发布工作,促进该平台畅通、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22短信平台是中国地震局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双向交互式地震应急工作平台,能够提供震情、灾情信息和现场支持等互动信息服务,也可发送日常政务信息、节日问候等信息。
第三条 12322短信平台的服务对象包括地震行业、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社会公众等。
第四条 12322短信平台的主要服务产品包括灾情短信息简报、震情信息、震区基本情况、灾情简报、国内地震灾害快报、应急响应命令、日常政务信息等。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五条 12322短信平台分为国家中心、省级节点和地市节点三层架构部署,国家中心部署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省级节点分别部署于31个省(区、市)地震局,具备条件的地市亦可建立该平台。
第六条 12322短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办法。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受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委托负责对全国12322短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地震局分级维护12322短信平台的省级节点。
第七条 各省级节点通过统一分配的12322专用服务号码开展各项服务(见附件1)。各省(区、市)地震局应确定本单位短信平台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短信平台的使用,维护和保障短信平台的正常安全运行。
第八条 国家中心职责由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承担。具体包括:
(一)负责全国12322短信平台的总体规划和建设;
(二)负责全国12322短信平台与通信运营服务商的网络专线、硬件设备维护及信息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国12322短信平台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省级节点的运行维护情况,开展质量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国12322短信平台技术培训;
(六)负责汇总全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和志愿者信息;
(七)负责编报12322短信平台年度运行报告。
第九条 各省级节点12322短信平台职责由各省(区、市)地震局承担。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各省级节点12322短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
(二)负责本省级节点12322短信平台技术培训;
(三)负责定期更新本省(区、市)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和志愿者信息,并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四)负责编写本省级节点12322短信平台年度运行报告,并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第十条 地震应急期间,国家中心和各省级、市节点按照要求开展应急响应命令发布、震情信息发送、灾情收集等工作。
第三章 使用规程
第十一条有关应急短信服务产品要事先备案,以便震后快速发布,其他短信发布需要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通过12322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时,应将短信内容和发送人员范围报局震灾应急救援司批准并备案。
第十三条各省级12322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息需报本级地震部门批准,同时报国家中心备案,并填写《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开展接收信息人员的分组管理,按照先后顺序分组发送地震短信。
第十五条通过12322短信平台发送的信息类型包括格式化信息和非格式化信息。各单位要根据信息类型按照不同程序发送。
第十六条格式化信息包括震后震情信息、灾情收集短信、《震区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简报》等。震情信息发送格式按现有格式进行。灾情短信息的发送与回复按约定格式进行(见附件3)。格式化短信发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格式,向指定的人员范围发送。
第十七条非格式化信息包括地震灾情互动短信、通知、公告、节日问候以及其他需要发送的自定义信息。非格式化信息应根据具体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需求分别编写发送。
第十八条 12322短信费用由中国移动通讯公司按照与中国地震局签订的合作协议确定的资费标准收取。各省级12322短信平台短信费由各省(区、市)地震局承担,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负责按年度统计各省级12322短信平台短信息发送数量,并代为统一付费。发生I级响应地震时,应急短信费用予以免除。
第四章 短信平台的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通信短信管理等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和保障12322短信平台的正常安全运行。要建立内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编辑的短信内容进行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健康合法。
第二十条严禁12322短信平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利用该系统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和与防震减灾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短信发送人员对短信平台的登录ID和密码要严格保密,并对发送短信的有关资料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局震灾应急救援司负责解释。
附件:1.各单位12322专用服务号码
2.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备案表
3.12322地震灾情短信息有关格式约定
附件1:
各单位12322专用服务号码
名 称 |
12322服务号码 |
名 称 |
12322服务号码 |
国家中心 |
12322 |
河 南 |
123220041 |
北 京 |
123220011 |
湖 北 |
123220042 |
天 津 |
123220012 |
湖 南 |
123220043 |
河 北 |
123220013 |
广 东 |
123220044 |
山 西 |
123220014 |
广 西 |
123220045 |
内蒙古 |
123220015 |
海 南 |
123220046 |
辽 宁 |
123220021 |
重 庆 |
123220050 |
吉 林 |
123220022 |
四 川 |
123220051 |
黑龙江 |
123220023 |
贵 州 |
123220052 |
上 海 |
123220031 |
云 南 |
123220053 |
江 苏 |
123220032 |
西 藏 |
123220054 |
浙 江 |
123220033 |
陕 西 |
123220061 |
安 徽 |
123220034 |
甘 肃 |
123220062 |
福 建 |
123220035 |
青 海 |
123220063 |
江 西 |
123220036 |
宁 夏 |
123220064 |
山 东 |
123220037 |
新 疆 |
123220065 |
附件2:
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备案表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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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签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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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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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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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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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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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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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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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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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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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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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12322地震灾情短信息有关格式约定
一、灾情短信息发送格式
(一)测试时用语
〔12322 测试〕尊敬的灾情速报员:X月X日X时X分,XX县发生5.9 级地震,请编辑短信反馈您所在地区灾情。格式:灾情代码,所在村庄街道全称。(如:一,太平村)注:代码说明,一:无震感或震感轻;二:震感强,无破坏;三:有破坏,无伤亡;四:破坏重,有伤亡。
(二)地震时用语
X月X日X时X分,XX县发生X.X 级地震,请编辑短信反馈您所在地区灾情。格式:灾情代码,所在村庄街道全称。(如:一,太平村)注:代码说明,一:无震感或震感轻;二:震感强,无破坏;三:有破坏,无伤亡;四:破坏重,有伤亡。
二、地震灾情回复短信息格式
(一)短信息格式
灾情代码 分隔符 所在村庄街道全称
(二)格式说明
(1)灾情代码:一、二、三、四;也可为1,2,3,4。
(2)分隔符:可以为逗号(,),句号(。),顿号(、),分号(;)
(3)所在村庄街道全称:村庄全称是指农村地区的村或乡镇名称;街道全称是指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名称。只回复所在位置的村庄或街道办事处的名称即可,不需写村庄或街道办事处所属县或市的名称。
(三)示例
示例1:二,太平村
或2;太平村
示例2:三,万寿路街道
或3、万寿路街道
主题词:地震 应急 办法 通知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