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2-03-23 15:25:18 信息来源:
辽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省政府主管副省长
副指挥长:省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地震局局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发展和改革委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成员:省委宣传部、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 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旅游局、省外办、省商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粮食局、省消防局、省红十字会、省环保局、省电力公司、沈阳铁路局、中保财险辽宁分公司、省民防办、省广播电视局、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辽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⑴根据地震趋势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⑵部署和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⑶协调省军区和省武警总队迅速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⑷视灾情请求中国地震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援助;
⑸必要时,向国务院提出跨省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者封锁海关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
⑹视灾情请示国务院启动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⑺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