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2-03-23 15:19:34 信息来源: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国务院领导同志
副指挥长:中国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国务院副秘书长
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负责同志
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民政部负责同志
公安部负责同志
成员: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港澳办、台办、新闻办、保监会、武警总部、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跨省(区、市)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者封锁国境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